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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对儿童进行灌输与儿童权利有关

Posted: Sat Feb 22, 2025 10:26 am
by pappu6327
禁止灌输可能会被错误地认为只与宗教问题有关,只与父母确保子女接受符合其自身宗教和哲学信仰的教育的权利有关。然而,禁止灌输并不局限于纯粹的精神领域。至于父母确保子女接受符合“其自身宗教和哲学信仰”的教育的权利的首要性,这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 13 条和《欧洲人权公约》第 2 条(第一议定书)有关。在Kjeldsen, Busk Madsen 和 Pedersen 诉丹麦案中,欧洲人权法院指出,如果教育材料没有以“客观和多元化的方式”传授,并且最终不“尊重父母的宗教和哲学信仰”,那么灌输思想就会发生。在第 13 号一般性意见中,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指出,“教授某一特定的宗教或信仰”(后者也涉及非有神论信仰)与受教育权不一致,除非豁免或替代方案能够满足父母和监护人的意愿。CCPR 判例也采取了类似的方法,该判例考虑了父母可获得的豁免中的宗教教育问题,但没有考虑儿童免受 瑞士 WhatsApp 号码 灌输思想的权利(例如,参见Leirvåg 等人诉挪威)。这种方法是有问题的,因为一方面,它没有承认儿童在父母意愿之外的发展权利(特别是由于儿童不断发展的能力)。另一方面,在灌输的情况下,这种方法是无效的,因为特定的意识形态和信仰可以被广泛接受,例如俄罗斯社会中的“伟大的卫国战争神话”。其次,俄罗斯的特定历史观点受到刑事和行政制裁的保护,而且被载入国家宪法,这将限制允许批评的可能性。

然而,《儿童权利公约》改变了以父母为中心的做法,因为委员会在承认尊重父母的同时,强调儿童在教育中的人格尊严和权利的重要性,考虑到儿童的“特殊发展需求和多样化发展能力”。儿童权利学者批评欧洲人权法院在看待可能的灌输问题时只考虑父母的权利,同时忽视了《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以儿童为中心的观点。我同意这种批评,并认为,在摆脱灌输方面,必须承认儿童是直接的权利持有者,不应有来自父母或政府的不必要的家长式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