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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由与共和主义之间的联系

Posted: Sat Mar 22, 2025 6:13 am
by roseline371274
流亡者的工作源于这样的事实:“如果没有他们被残忍地驱逐出祖国,随后的科学创新可能就不可能实现”,因为“流亡”法学家的大部分理论努力都集中在权利及其保障的必要性上。战后关于欧洲人权体系构建的辩论实际上强调了“人权语言在制定欧洲一体化议程中的核心地位”。由此形成的以人权、法治和平等为中心的欧洲叙事也成为冷战期间的统一因素。

第二章旨在沿着舒尔茨的科学路径,研究自由理念作为欧洲传统的基本法律概念的出现。特别是,我们关注自由和权威的概念,以及它们如何定义《罗马法原理》中的法律与政治之间的关系。《罗马法原理》是一部“非典型著作”,是对 黎巴嫩号码数据 纳粹主义的最初反应——然而,一些学者并不赞同这一点——它的德文版(1934 年)和两年后出版的英文版是在禁止犹太人出版科学著作的禁令生效前不久出版的。在这里,罗马法被理想化,与纳粹法相反,罗马法所谓的特点受到赞扬,例如不受政治影响,公民身份的概念不是基于种族,而是基于归属感、连续性和人性。

舒尔茨的观点与其他移民学者的观点进行了比较。例如。,莱维和莫米利亚诺提出了与舒尔茨类似的论点,而阿伦特和施特劳斯等政治理论家则会从自由国家危机的角度探讨自由问题。尤其是在阿伦特的反思发展过程中,与美国现实的接触具有重要意义:1946 年,这位哲学家在一封信中惊讶地写道,美国的自由感如此强烈,以至于很多人认为没有它他们就无法生活。然而,即使在美国,自由也并非没有风险,正如行政 部门的崛起和战争期间行政国家的确立所证明的那样。罗斯福将在演讲中重申必须通过一切手段来保护自己,包括限制基本自由,而正是在这个时刻,旅居国外的德国知识分子将在提高公众对行政 特权危险的认识方面发挥根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