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申请人是否有权获得儿童福利
Posted: Sat Mar 22, 2025 8:17 am
法院指出,,必须首先确定在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期间(申请人停止并随后恢复个体经营活动期间),她是否根据欧盟法律在英国享有居留权。根据 2004/38/EC 指令,第 5 条。第七条第三款没有规定因怀孕最后阶段和产后时期暂时停止工作的妇女可以保留自雇工人身份和相关的居留权。然而,在Tarola判决(C-483/17,Neculai Tarola 诉社会保护部长,EU:C
309)中,法院认为,第 2004/38/EC 号指令第 7 条第 3 款并未详尽列举欧洲公民在不再是东道国成员国工人或自雇人士的情况下,为该条第 1(a)款的目的而保留工人身份以及与该身份相关的居留权的情况。此外,欧洲法官强调,如果妇女由于怀孕最后阶段和产后阶段的问题而不得不中断其从属就业,则这并不意味着根据该条丧失工人资格。
《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45 条。关于将此解释可能扩展到从事自雇活动的人的情况,例如。根据欧洲法院的合并判例法《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49 条,联盟有关人员自由流动的主要法律规则禁止采取任何可能不利于这些欧洲公民在其原籍 挪威号码数据 国以外的成员国领土内开展活动的措施(C-419/16,Sabine Simma Federspiel 诉 Provincia autonoma di Bolzano 和 Equitalia Nord SpA,EU:C
997)。如果一名欧洲公民因怀孕而导致失业,并有可能失去其在东道国成员国的自雇身份,那么她将无法行使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的权利。因此,与申请人处于相同条件的欧洲公民必须能够根据第 14 条保留自雇工人的身份。
《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49 条。在Florea Gusa
判决(C-442/16,Florea Gusa 诉社会保护部长及,EU:C
1004)法院强调,在被迫停止其活动时处于类似脆弱境地的自营职业工人和受雇工人不能在维持其在东道成员国的居留权方面受到差别待遇。此外, Saint Prix判决(C-507/12,Jessy Saint Prix 诉就业和养老金大臣,EU:C
2007)中提供的解释可以扩展到自雇女性。在此项裁决中,法院裁定,由于怀孕最后阶段和产后时期的身体限制而停止工作或停止寻找工作的妇女,根据第 14 条的规定,仍可保留工人的身份。 45 TFEU,前提是她在孩子出生后的合理时间内重返工作岗位或找到其他工作。
《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45 条。关于将此解释可能扩展到从事自雇活动的人的情况,例如。根据欧洲法院的合并判例法《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49 条,联盟有关人员自由流动的主要法律规则禁止采取任何可能不利于这些欧洲公民在其原籍 挪威号码数据 国以外的成员国领土内开展活动的措施(C-419/16,Sabine Simma Federspiel 诉 Provincia autonoma di Bolzano 和 Equitalia Nord SpA,EU:C
《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49 条。在Florea Gusa
判决(C-442/16,Florea Gusa 诉社会保护部长及,EU: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