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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悦三号和推翻判决的诱惑

Posted: Sat Mar 22, 2025 8:48 am
by roseline371274
在北美,在联邦制建立之前,各个州(前殖民地)被视为主权实体,相互自治且独立。
随着美国宪法(1788-1789 年)的批准和颁布,各州必然放弃某些主权特权。其中,他们放弃了在各自的领土法院互相起诉的特权:因此,联邦宪法的结果,以及各州“平等尊严和主权”的结果,就是对它们施加了相互豁免权(所谓的主权豁免)。
我们可以从建国时期的历史,特别是伴随《宪法》起草而来的争论中学到很多东西。 III,以及第十一修正案通过(1795 年)的历史,以及美国宪法的总体结构。

美国最高法院于2019年5月13日以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主导的多数票(5-4)做出了这一结论。

法院在宣布联邦宪法要求各州相互授予此类豁免权(根据《宪法》规定,公民 巴拉圭号码数据 不能在一州的领土法院起诉另一州的当局)时,明确撤销了内华达州诉霍尔案(1979年)中判例的有效性,该判例认为,宪法没有强制要求各州承认(或不承认)此类豁免权,而是允许各州承认(或不承认)此类豁免权。

从几个角度来看,发音值得强调(并需要更深入的分析)。其中:

a) 法院多数成员提出的解释。托马斯被认为是最高法院的原旨主义法官之一。所谓原旨主义,是上世纪下半叶发展起来的一种司法学说(可追溯到伯杰和博克的研究),后来成为保守运动的旗帜,保守运动通过颇具影响力的联邦党人协会为共和党政府提名联邦法官提供建议。
原旨主义有很多方面。托马斯所支持的观点属于原旨主义,认为通过中立地阅读立法历史,可以辨别立法者的意图,从而辨别文本的含义。例如,另一位最高法院法官安东尼·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 的原旨主义思想就有所不同,他贬低立法历史,提出一种文本主义和历史混合的方法:规范的含义是在法律通过时合理地传达给公民的内容(因此,具有公共历史含义。

好了,在简要概述了创立时普遍存在的国际法思想(从埃默尔·德·瓦特尔 (Emer de Vattel) 的权威开始)之后,托马斯的原创主义在对艺术规则的解读中显露出来。第三条和第十一条修正案,根据当时制宪会议的辩论进行解释,如圣经艾略特辩论所记录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