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法:通往可持续无障碍之路
Posted: Sun Mar 23, 2025 6:03 am
档案法是荷兰政府提供信息的重要法律。
在 档案法中 政府信息管理和公开受到规范。这还包括在一段时间后销毁信息或在一段时间后公开信息的义务。这也被称为“可持续可达性”。 《档案法》载有以下规定:
档案记录的可访问性(信息查看的难易程度);
信息的保留和销毁;
将信息传输到档案库(电子仓库)。
档案决定和规定
1995年档案法令是档案法最重要的实施条例,对信息评估和保留期限的确定提供 巴哈马号码数据 了更为详细的规则。原则上,信息的重要性决定了信息必须保留多长时间。档案条例规定了必须确保政府机构保持信息永久可访问的措施。除了使用元数据方案之外,该法规还描述了必须对存储的信息进行概述以及对档案空间有何要求。
确定信息必须保留多长时间的规则是在所谓的“选择清单”中根据政府组织类型制定的。选择清单系统地概述了护理提供者的档案文件类别,并注明了保留期限。这也记录了有哪些信息以及谁负责。例如,市政当局和水务局有一个固定名单,但 ZBO 还必须有一个正式建立的选择名单。建立的选择清单是进行信息选择(分离存储、销毁和传输)的法律工具。如果没有制定选取清单,政府机构就不能进行档案文件的销毁和移交。
清晰存储和可持续访问的信息
转移与需要保存的信息有关:信息由“档案员”(最初编纂信息的组织)转移到档案机构。该组织专门负责这些信息的长期管理,确保其可访问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其公开。许多立法所确立的原则之一是,政府信息原则上是公开的。为了将这些信息从政府机构系统正确地传输到这样的电子仓库,使用统一的“语言”非常重要。为此,制定了针对信息元数据的MDTO标准(可持续可访问的政府信息元数据)。从而有助于清晰地存储和可持续地获取信息。
在 档案法中 政府信息管理和公开受到规范。这还包括在一段时间后销毁信息或在一段时间后公开信息的义务。这也被称为“可持续可达性”。 《档案法》载有以下规定:
档案记录的可访问性(信息查看的难易程度);
信息的保留和销毁;
将信息传输到档案库(电子仓库)。
档案决定和规定
1995年档案法令是档案法最重要的实施条例,对信息评估和保留期限的确定提供 巴哈马号码数据 了更为详细的规则。原则上,信息的重要性决定了信息必须保留多长时间。档案条例规定了必须确保政府机构保持信息永久可访问的措施。除了使用元数据方案之外,该法规还描述了必须对存储的信息进行概述以及对档案空间有何要求。
确定信息必须保留多长时间的规则是在所谓的“选择清单”中根据政府组织类型制定的。选择清单系统地概述了护理提供者的档案文件类别,并注明了保留期限。这也记录了有哪些信息以及谁负责。例如,市政当局和水务局有一个固定名单,但 ZBO 还必须有一个正式建立的选择名单。建立的选择清单是进行信息选择(分离存储、销毁和传输)的法律工具。如果没有制定选取清单,政府机构就不能进行档案文件的销毁和移交。
清晰存储和可持续访问的信息
转移与需要保存的信息有关:信息由“档案员”(最初编纂信息的组织)转移到档案机构。该组织专门负责这些信息的长期管理,确保其可访问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其公开。许多立法所确立的原则之一是,政府信息原则上是公开的。为了将这些信息从政府机构系统正确地传输到这样的电子仓库,使用统一的“语言”非常重要。为此,制定了针对信息元数据的MDTO标准(可持续可访问的政府信息元数据)。从而有助于清晰地存储和可持续地获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