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解释观察到的差异的潜在因素),持续存在的不平等现象可能会源于针对某个群体的歧视行为,而这通常无法直接证明(Delattre 等人,2013 年)。测试是衡量歧视的另一种方法,最常由研究界实施。与提交的投诉有关的行政数据也构成了有关歧视的信息来源,尽管这取决于面临歧视的人采取行动的倾向(Lê 等人, 2022 年)。最后,关于人们对其遭受歧视经历的评估,除了调查之外,我们不能忘记通过倾听平台自发收集信息的存在,特别是权利捍卫者在 2021 年初建立的平台。这不仅会将信息转介到该机构,还会补充在那里进行的大量歧视分析。
例如,最近的一项分析显示,马格里布人在劳动力市场遭受歧视的三项指 富人数据 标之间存在很强的相关性:一项通过调查进行的“主观”衡量标准,正如本文所分析的那样;该衡量标准是基于该人群与没有移民血统的人相比失业率的无法解释的差异而得出的;基于招聘测试的衡量标准(Arnoult,2023)。其他研究也表明“感知歧视”与情境歧视等更客观的衡量标准之间存在密切联系(Safi、Simon,2013)。
通过多种方法,可以逐步巩固关于歧视、歧视程度、相关人员的概况以及歧视发生的领域的整体知识。在本文所讨论的调查报告的歧视经历领域中,很明显,其测量方法会因调查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虽然每项调查的具体背景可能发挥一定作用,但有关“歧视感受”的提问类型需要更加协调,以便进行更相关的比较。然而,保持重复调查的询问方法随时间的可比性也是必要的,以便进行长期监测,现在通过重新发布某些调查可以实现这一点。国家统计信息委员会(CNIS)的一个工作组正在考虑各种途径以及其他建议,以改善公共统计对歧视的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