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具体地说,SB 4 包含三个相关规定。首先,SB 4 规定非公民“在任何时间或地点(除合法入境点之外)进入或试图进入美国”均属州犯罪。有三种例外情况:如果联邦政府允许非公民合法居留,包括庇护;如果该外国人在 2021 年 6 月 15 日或 2021 年 7 月 16 日期间根据童年入境暂缓遣返计划获得暂缓遣返;如果非公民没有违反联邦法律进入美国。违反者可能被处以每天最高 2,000 美元的罚款或最高 180 天的监禁,或两者并罚。如果外国人之前曾根据 SB 4 被定罪,则该外国人可能被处以最高 10,000 美元的罚款或 180 天至两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接下来,SB 4 规定,非公民在被拒绝进入美国或在驱逐令尚未执行期间离开美国后,“进入、试图进入”。违反者将被处以 4,000 美元罚款或一年监禁,或并处,特定情况下处罚会更严厉。
第三,SB 4 授权州法官和地方法官下令驱逐非公民。如果某人根据 SB 4 受到指控,治安法官或州法官可“释放该人并要求其返回其入境或试图入境的外国”,前提是“该人同意命令”并且“之前”没有被指控或被判 巴哈马号码数据 犯有某些特定罪行。如果一个人根据 SB 4 被判有罪,州法官“应当下达……命令,要求该人在服完所判的监禁刑罚后返回其入境或试图入境的外国”。非公民不遵守驱逐命令属于重罪。
最后,根据 SB 4,德克萨斯州法院不能“以联邦对被告移民身份的裁定尚未完成或即将启动为由,减轻对犯罪的起诉”。这意味着,即使联邦政府正在或将要考虑撤销,州法院也必须执行 SB 4(如上所述)。根据亚利桑那州
法院的裁决,联邦移民法明显优先于 SB 4。因此联邦政府和两个民间社会组织以及德克萨斯州的一个县提起诉讼,要求停止该措施。 联邦地区法院做出了有利于原告的裁决,并颁发了初步禁令,禁止州官员执行其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