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鉴于未能实施艺术。 39 成本。——以及随之而来的无法扩大集体谈判的有效性——,宪法法院宣布了艺术的直接强制性质。 36 成本。实际上,根据最高法院的法理发展,该法理发展非常稳固,可以被视为“活法”(Biasi)——宪法规定可以通过条款在法庭上直接援引。 1419 cc,用于宣布包含违宪报酬的个别条款无效,以及 2099,co。 2,cc,用于相同的司法裁定。
在所审查的条款中,法院重申了集体谈判中所包含的报酬待遇的合宪性推定。此外,可以观察到,(质量)相关的每小时报酬(工作量)的细目分类,其形式最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此外,判例法中经常出现偏离 贝宁数字数据 该类别适用的国家集体谈判协议参数的例子(第 23.1 段)。与所谓相关的问题使这一现象更加严重。 “合同倾销”,受到代表性分散和当代劳资关系强烈看跌动态的影响(贝洛莫)。
合宪性的推定应被视为法律上的必然结果,因为法官可以确定报酬与艺术的冲突。 36 成本。使用具有具体且充分理由的其他参数。在这方面,法院回顾了案例法有时使用“NASPI 或 CIG 的金额”作为参考参数(第 23.2 段。
最高法院法官的裁决符合这一框架,因为他们认为 ISTAT 贫困线本身并不是确定公平报酬的合适参数。换句话说,最高法院排除了宪法规定将其保护范围限制在保障“非贫困”生活(第 13 段)的范围,因为报酬是用于保障自由和有尊严的生活。为了支持这一解释,我们回顾了国际和欧洲最低工资法的来源。特别参考目录。欧盟 2022/2041 号法律( De Giuli所依据的)在国家法律体系实施之前就指导法官的解释(第 24.1 段)——提到了报酬的充分性的重要性,旨在实现有尊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评估标准中引用了同一指令的第 28 条,该条提出要遵守“最低工资总额与中位数工资总额的 60% 之间的比率,以及最低工资总额与平均工资总额的 50% 之间的比率,这些数值目前并非所有成员国都达到,或者净最低工资与平均净工资的 50% 或 60% 之间的比率”,这似乎是有问题的。除了无关紧要之外,因为它提到了法定最低工资的概念,在上述背景下,特点是法官保留了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样的提法可能会导致降低保护,从而损害在这方面更具保护性的集体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