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在所有裁决中都强调,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涉及到规范外国人入境和在国土上居留的立法要求,以符合公共秩序和安全——如果外国人犯罪,他们可能会面临危险——另一方面,又涉及到基于《外国人基本权利法》的外国人的基本权利。 8 欧洲人权公约,行使他享有私人和家庭生活的权利,并且不被驱逐出他已经建立社会、家庭、情感和工作关系的地方。 因此,平衡多种利益冲突的需要对法律体系这一领域中立法者所承认的广泛自由裁量权施加了限制。
此外,斯特拉斯堡法院也广泛讨论了这个问题,并确定了评估驱逐外国人的措施在民 喀麦隆 数字数据 主社会中是否必要以及是否与所追求的合法目的相称的标准,明确提到了外国人所犯罪行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在该国领土内停留的时间;;所涉人员的国籍;以及应被驱逐出的外国人的家庭状况(欧洲人权法院,Üner v. 荷兰案和欧洲人权法院,Otite v. 英国案)。 还应当强调的是,该裁决最有趣的方面之一在于法院观察到居留许可续签一般规定的各方面明显不合理之处。 为了证明这一点,宪法法官考虑了两项规定。 首先,艺术。 9,立法法令第四段286
其中,在规范向长期居民签发欧盟居留许可的程序时,明确规定对申请人的危险性进行具体评估,即使在存在现行犯罪的强制逮捕的定罪的情况下。其次,法官们援引了2012 年第 172 号裁决
中确立的有关非正规工人出现的规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艺术规定的罪行被定罪。 1990 年第 309 号总统令第 73 条第 5 款并不自动排除非正规工人的出现。因此,法院强调,由于这种自动排除并不在非正规工人出现的‘特殊’规定中起作用,因此它更不应该在第 14 条所述的‘一般’规定的背景下起作用。 4 号立法法令第 3 段1998 年第 286 号法律,关于该许可证的续签。